福理工实验〔2020〕10号关于调整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理工实验〔2020〕10号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董事长和校长共同担任组长,分管学生、教学、科研、后勤、保卫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行政后勤处、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学工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组长:陈国鹰、吕月良
副组长:陈学华、官毓钊、林深、林平
成员:陈幼敏、林金龙、曾坚毅、叶祖斌、蔡亚池、程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实验实训中心,由曾坚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完善实验教学设备的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审核并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校级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组织指导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
5.组织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6.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7.负责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8.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9.负责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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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各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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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7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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