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传媒摄影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福州理工学院传媒摄影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福理工实验〔2020〕18号
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出本实验室进行教学或实践活动的师生。
一、本实验室的设备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管理,保证教学实践正常运行,禁止将设备用于教学实践外的其他用途;
二、未经当值老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让无关人员进入仪器存放场所,违者严肃处理;
三、严禁携带任何零食、水、饮料及其它液体进入实验室;
四、实验室内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小心谨慎,严禁打闹、嬉耍等行为,以免触碰或撞周围仪器设备,造成人身伤害,损坏实验仪器;
五、操作仪器设备前,务必认真学习该设备操作使用说明。当值老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发现仪器设备故障。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实验室内务必注意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严禁乱丢纸屑杂物、随地吐痰,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七、实验室内进行各种教学或实践活动,务必爱护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及实验环境,未经当值老师或实验管理人员许可,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改变设备软硬件默认设置、胡乱拔插拉扯线路等,违者严肃处理;
八、在教学或实践活动中,如果有特殊设备需要,应提前一周向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会根据现有设备配置情况予以积极配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卸、挪用仪器设备;
九、使用实验室内仪器设备过程中,如果设备发生故障或程序出现异常,应立即向当值老师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设备原始状态;
十、完成教学或实践活动后,应依次关闭各仪器设备电源,并将其整齐归位,处理好活动范围内的卫生,关好门窗、空调后,方可离开;
十一、当值老师在下课离开前,应配合实验室检修维护需要,主动认真填写《摄影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表》、《实验教学登记表》等,将教学或实践活动期间所遇到的设备问题以及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或建议详细注明,以便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改造;
十二、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应照价赔偿;
十三、本规定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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