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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理工实验〔2020〕3号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2020/5/8      点击: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福理工实验〔20203

为贯彻落实学校的相关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思路目标

坚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首要原则,科学有序、统筹协调、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应急和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急组织

为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防控办”)领导下实验实训中心成立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林平任组长,曾坚毅、程辉、林金龙任副组长,胡栋鹏、宋世杰、高德信、吴起铭、郑敏圳、李润涵、汤翔麟、赵世彪、庄月青、严朝平、曾坤峰、郑志忠、宫瑞光、方华、陈海松、夏庆为应急处置人员。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如实验室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校防控办及实验实训中心报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根据现场综合研判和疫情要求,立即向校防控办补充汇报。

2.疑似疫情发生后,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迅速组织封锁事发现场,迅速排查密切接触者,并将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分别隔离。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应一起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在疫情疑似情况发生时立即对该实验室楼宇实施封闭式管理,要求全楼师生不得离开校园,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待疑似疫情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秩序。

3.疑似疫情发生后,学院要校防控办在统一指挥下,明确职责,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1、原则上非本校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2、对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个人防护意识。

3、做好实验室的登记制度,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开放实验室申请及人员登记工作,学生到校后则需做好师生实验教学登记、大型仪器设备、危化品的使用情况等信息记录。

4、加强联防联控。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结合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与学工,院办相关人员的信息交流。严格审核实验人员的健康状况。

5、配合后勤处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刻按规定报告校防控办,同时与校医务室联系并取得帮助,在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下安排其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按规定报告校防控办。

6、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佩戴口罩,必要时应佩戴护目镜。实验室师生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7、实验室负责人应安排师生分批、错峰进行实验,避免实验室人员过于集中。实验室师生做到除必要的学习讨论外,尽量不聚集、围观,在实验室内严禁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8、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强腐蚀性、强氧化还原性、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和加热设备、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和巡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对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品必须进行科学分类、规范储存、规范使用,并规范进行废弃处置,必须有安全妥善保管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9、科学规范得做好公共区域、实验区域和实验设备的消毒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直接负责人,需使用的实验室每日两次定时对实验室进行消毒、通风,尤其是人员接触较多的仪器与门把手、公共电脑鼠标及键盘等。

10、在防控期间要加强实验室的值班与日常巡查,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及时关注和了解实验人员的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实验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告,并跟踪了解疑似人员的病情好转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或上报。

五、应急保障

1.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动员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每个人都要牢记岗位职责,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业务技能,为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安全保障。

2.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科学研判、提前储备好实验室疫情防控所需的急救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具等,如消毒物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

六、应急工作要求

1.要认真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实验室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把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积极配合和认真落实防控要求,科学防控,有序推进。

2.要把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早谋划、早筹备、早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有压力、有担当,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果断的行动把实验室安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做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3.学校、实验实训中心和学院将加强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立即制止并批评教育。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本预案自动终止。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57



抄送: 校领导 , 各二级学院 , 各职能部门 。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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