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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理工综〔2020〕285号 关于调整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12/30      点击:

关于调整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理工综〔2020〕285号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董事长、校长和党委书记共同担任组长, 分管学生、教学、科研、后勤、保卫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 成员为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后勤处、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学工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组长:陈国鹰、吕月良、卢榕炜

副组长:官毓钊、陈学华、林 深、王龙村

成员:林 平、陈幼敏、林金龙、蔡亚池、叶祖斌、余仁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实验实训中心,由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 度;审核、完善实验教学设备的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的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审核并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二)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校级的各项实 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三)组织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环境、及个人防护用 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 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四)组织指导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 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

(五)组织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六)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七)负责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八)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九)负责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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