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理工实验〔2022〕5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的通知
2022/4/29 点击:
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的通知
福理工实验〔2022〕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学校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现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转发给你们。各单位需将专项行动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入脑入心,行动内容详见福理工实验〔2022〕4号关于做好《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师生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规范,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进行指导。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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