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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理工实验〔2020〕2号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0/1/6      点击: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理工实验〔2020〕2号


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校办《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福理工办〔2019〕12号)》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现将有关寒假实验室安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实验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二、各实验室应加强寒假实验室防雷、防汛、防潮、防寒工作,处于低洼地带的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四、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各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电暖风、电暖煲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楼公共区域存放物品和车辆。

  六、寒假开展实验实习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实验、科研、竞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实验过程、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落实防寒防潮措施,保障寒假实验教学、科研、竞赛活动的顺利完成。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同时报实验实训中心及保卫处。

  七、各相关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寒假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等危化品和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做好高温时的防爆和防寒防潮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寒假期间部分实验室仍需承担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培训等开放,请合理做好开放安排,并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表》,同时将纸质文档在实验实训中心办公室留存。

        九、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准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实验室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十、相关实验室建设中,涉及化学品仓库相关工程进度,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保卫处报备,并做好安全预案。其他寒假实施实验室改造、搬迁、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相关实验室应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与实验室负责人、后勤处联系。下学期有实验课程安排的实验室应在2月上旬开学前完成搬迁与进驻。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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