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智慧教室设备 管理与使用制度

2022/4/8      点击:

福州理工学院智慧教室设备

管理与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科学、更规范使用智慧教室,提高学校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智慧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充分发挥智慧教室的功能,教学形式使用主要以课堂互动讨论、视频直播讲座、视频会议、课程资源制作和录播为主。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三条 智慧教室配有触摸一体机、录播设备、移动平板、功放音响、可拼接桌椅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智慧教室使用者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事先熟悉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认真阅读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控制台的操作说明。

第四条 智慧教室使用管理由实验实训中心具体负责,任何使用智慧教室的个人与单位必须遵循学校关于多媒体设备、实验室有关的规定。

第五条 智慧教室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私下借用。

第六条 智慧教室用于新学期排课使用的,需于前一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提出使用申请,教务处会同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全校总体排课需求统筹安排;教室临时借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提出场地预约流程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使用。申请人即为活动组织者。

第七条 智慧教室活动临时改期(取消),须在预定使用前一个工作日告知管理员,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提出场地预约撤销申请。

第八条 除学校重大活动之外,非教学活动如与教学实践活动时间相冲突,应优先保障教学活动使用;非教学活动中优先保障主题教育、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类活动使用。

第三章 智慧教室使用要求

第九条 由于智慧教室设备昂贵、使用特殊,必须有至少一位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并须由该老师负责设备使用安全。如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无老师参与,将被视为违规,管理人员有权不予借用。

第十条 智慧教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使用者应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使用时若设备出现故障,不得擅自拆除设备、关闭总电源等,要及时通知管理员,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由管理员处理。

第十一条 未经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环境及相关参数;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系统设备;不得擅自取走智慧教室的各种设备(含配件)等。

第十二条 使用结束后应由活动负责人组织人员做好场内环境整理和设施恢复工作,经过管理员验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场。

第十三条 严禁携带饮料和食物等进入智慧教室,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踩踏、涂画桌椅及墙壁等行为。

第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智慧教室,禁止在室内燃放各种烟火,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乱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智慧教室内不得进行与申请主题不相符的活动,严禁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政策法规、学校规章,以及邪教迷信、低趣恶俗、商业广告等言行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使用期间,因人为原因发生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实验实训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违规处理措施。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现场劝离智慧教室;请安全保卫部门协助处理;向所在单位通报,并进行通报批评;现场暂停相关活动,回收教学设备;取消借用(使用)资格。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 2020 FIT实验实训中心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25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