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防火制度
2013/5/21 16:52:31 点击:
1. 室内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
2. 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前要检查仪器、设备、器皿、火源、电源和防爆炸防腐装置是否安全完好,不得带病运行和实验。
3. 室内工作人员在开机、实验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4. 不准让非本室人员和外来学(实)习人员随意操作各种设备,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要有本室人员在场方可操作。
5. 精密贵重的仪器存放的实验实训室要保持清洁,不准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6.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保存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
7. 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要关闭所有仪器、设备电源,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8. 熟悉掌握本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火警。
9. 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10. 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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