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
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规定
福理工综〔2016〕109号
一、使用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简称机房)的人员(教师和学生)禁止将食物、饮料等带入机房食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二、严格遵守机房设备操作规范,严禁频繁开关电源、擅自更改破坏计算机系统、电子设备软硬件设置等恶意行为。
三、爱护机房的仪器设备,提倡文明上机,积极营造整洁、宁静的上机环境,严禁在机房实验室内打闹嬉戏。
四、禁止在机房内乱写乱画,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五、禁止私自搬动、私自拆卸计算机及仪器设备,禁止私自连接其他外设设备,不得用力敲击或点击键盘、鼠标等,影响其使用寿命。
六、禁止在上课期间进行各类单机(或网络)游戏、上网(作业要求除外)、聊天等与教学无关或妨碍他人上机的活动。
七、严禁在机房内传播、观看、下载、拷贝色情图片或视频及反动软件,严禁访问非法网站。
八、严禁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盗用IP地址,侵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
九、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携带光盘、磁盘进入机房实验室,不得私自安装软件,必要时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
十、不允许长期将机房实验成果如作业等文件放在电脑上,以免因使用流动性大而遭到破坏、丢失以及机房电脑日常维护清理而被删除。
十一、遇到设备故障请与管理人员联系或做好登记后交由管理人员,严禁私自插拔挪用电源线、信号电缆、键盘、鼠标等机房实验室设备。
十二、机房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员严禁计算机操作系统还在运行时强行关闭计算机电源,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关闭计算机、仪器等电子设备,将桌上的物品清理干净,将键盘和鼠标轻轻送回原处,将板凳摆放整齐方可离开。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的当事人,机房管理员有责任劝止,对劝止不听的,管理员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十四、使用期间发生机房设备遗失或被更换,将追究使用人或班级责任,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十五、本规定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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